自我介紹

師承
雲心草堂-駱明春老師
大安書苑-張日廣老師
現任
桃園縣中山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長庚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會員
於且酌軒(自宅)設立書法教室(近新生路與南園二路的路口)

聯絡方式
留言:https://www.facebook.com/tkstyle168
Email:taka.juan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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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天天都會收email,若未收到回信,請查閱垃圾信箱)
電話:0926-231-381

關於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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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一名
第一屆大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十一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十八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屆富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二十九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社會組第二名
第七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第二屆若水獎 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二名
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第三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100年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三
第四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二名
第十三屆 中原盃台灣區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97年 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五

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第二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第二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http://www.tnc.gov.tw/ufiles/a/news_f0124879011821.pdf


一、 主 旨:為紀念朱玖瑩老師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中華文化,並期使臺灣書法
藝術與教育永續傳承,特舉辦第二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賽資格:全國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按比賽之分組自由報名參加。
四、 比賽分組: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 國小高年級組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職組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五、 比賽程序:
(一) 初賽:按參賽須知說明辦理,由評審委員自各組選出30 名(得視參加比賽
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102 年11 月2 日(六)上午9 時,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
面書寫(決賽地點另行通知)

 六、 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2 年9 月30 日止。
(二) 收件方式:可親送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第
二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收件地址: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13 樓古蹟營運科 陳小姐 收
洽詢電話:06-2991111#8600。

 七、 參賽須知:
(一) 參加初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字體不限,內容自選。
(二) 初賽作品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為四開直式書寫(約70x35 公
分)外,其他各組均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約135x35 公分)為準,請以傳
統書法作品格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作品不須裱褙。並填寫比賽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下角,規格不符或未貼報名表者不予評審。
(三) 本項比賽不得重覆描筆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違反者將取
消評審資格。
(四) 初賽入選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加決賽,決賽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
位現場公佈,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布(墊布不得有九宮格或米
字格),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由主辦單位提供。
(五)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
位所有,並有宣傳、刊印、展覽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 參賽者請遵守比賽規定,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
項者應繳回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比賽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
將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八、 評審及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二) 各組分別遴選第一、二、三名各一名,優選獎三名,佳作獎五名,入選獎
若干名。(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
(三) 各組前三名及優選獎均贈獎狀乙紙及獎金,佳作贈獎品及獎狀乙紙,並於
朱玖瑩故居二樓進行為期一個月之展覽;入選獎則贈獎狀乙紙,獎勵內容
如下:請詳閱附件!

 九、 頒獎:決賽得獎者將於決賽當日下午進行頒獎儀式。
十、 報名表:(請以正楷書寫,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使用,報名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楚者不予評審。)
備註:【履行個資法第8 條告知義務聲明】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舉辦「第二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 條之規定,告知台端下列事項,請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
1. 本局取得台端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辦理本次及日後推廣「第二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等作業,使用台端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所列)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得獎成果及聯絡方式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範圍與對象為本局。
2. 台端於填具本報名表後,仍得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之各項權利。
3. 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本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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