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紹

師承
雲心草堂-駱明春老師
大安書苑-張日廣老師
現任
桃園縣中山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長庚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會員
於且酌軒(自宅)設立書法教室(近新生路與南園二路的路口)

聯絡方式
留言:https://www.facebook.com/tkstyle168
Email:taka.juan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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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天天都會收email,若未收到回信,請查閱垃圾信箱)
電話:0926-23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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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一名
第一屆大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十一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十八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屆富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二十九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社會組第二名
第七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第二屆若水獎 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二名
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第三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100年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三
第四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二名
第十三屆 中原盃台灣區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97年 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五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彰化縣書法學會「富偉盃」第三屆全國書法比賽

彰化縣書法學會「富偉盃」第三屆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  旨:   為弘揚書法藝術,扎根書法美學,振興中華文化,提昇生活品質並延續推動地區文化教育,特舉辦「富偉盃」第三屆全國書法比賽,以促進學習書法風氣,培育藝文人才。
二、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彰化縣政府、二林鎮公所
2、主辦單位:彰化縣書法學會
3、贊助單位:富偉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4、協辦單位: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螺陽社區發展協會、二林鎮農會
          儒林文教基金會、彰化縣儒林書法學會、二林鎮中正國小
三、參加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組別及作品規格:


比賽組別
初賽作品規格
決賽作品規格
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國小高年級組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國中組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大專高中組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全開約135×68公分
社會組﹙含研究所﹚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全開約135×68公分
長青組(60歲以上)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全開約135×68公分


五、比賽程序:
1、初賽 ®作品收件日期:自一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一0三年九月十日止(作品一人一件為限,       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親送或郵寄彰化縣北斗鎮斗苑路二段99號,收件人:詹益串先生收 
  電話:0952-418469 ®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四十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及作品優異程度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作品經初賽入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並於一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前公佈於:
  國立二林工商職業學校網站:http://www.elvs.chc.edu.tw
  FB粉絲頁:彰化縣書法學會                    

 
2、決賽
®日期:一0三年十月十二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地點: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活動中心(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題目當天公佈,若當天不到者,以棄權論)。 ®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二張,不得使用個人紙張,其餘書寫工具請自備,請款識用印(國中小組可免用印)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1、各組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十名,餘者為佳作。(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酌量增減)
2、獲獎名單當場公佈,隨即頒獎。
3、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均贈獎狀一紙及獎金,佳作獎贈獎狀一紙及獎品。內容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國小中年級組
1000
500
300
200
獎品
國小高年級組
1200
600
400
200
獎品
國中組
1500
800
400
300
獎品
大專高中組
3000
2000
1000
500
獎品
社會組
10000
6000
4000
1000
獎品
長青組
8000
5000
3000
800
獎品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參賽須知:
1、參賽者限參加一組,並填寫「富偉盃第三屆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貼附於作品背面之右上角,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審。
2、參加初賽作品,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如自撰、詩詞、名句、格言、佳句皆可),字體不拘,不加標點符號,筆畫重複描繪者不予鼓勵,須落款用印(國中小組可免用印),不須裱褙。
3、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4、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彰化縣書法學會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製作專輯、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
八、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彰化縣書法學會「富偉盃」第三屆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大專高中組 ¨社會組﹙含研究所﹚ ¨長青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分證字號
 
讀學校
務單位
 
就讀年級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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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備註: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報名表請貼附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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