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紹

師承
雲心草堂-駱明春老師
大安書苑-張日廣老師
現任
桃園縣中山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長庚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會員
於且酌軒(自宅)設立書法教室(近新生路與南園二路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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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一名
第一屆大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十一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十八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屆富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二十九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社會組第二名
第七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第二屆若水獎 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二名
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第三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100年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三
第四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二名
第十三屆 中原盃台灣區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97年 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五

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第三十八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清水紫雲巖第三十八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 宗    旨:為觀世音菩薩佛誕暨宏揚中華文化,提倡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特舉辦本比賽。
二、 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 承辦單位: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清水區公所
五、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六、 比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生。
七、 比賽組別:
                                                           
(一)社會長青組                     
(二)社會組   
(三)大專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   
(五)國中一年級組                                         
(六)國中二年級組                                                        
(七)國中三年級組                  
(八)國小低年級組                                                    
(九)國小三年級組
(十)國小四年級組                 
(十一)國小五年級組                                                 
(十二)國小六年級組

八、 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初賽:
1.    收件時間:自102年9月9日起至102年9月23日止。
2.    收件地點:臺中市清水區大街路二Ο六號;電話:(04) 2622-5500 2623-5500。
3.    字    體:不拘。國小低年級1.2.3 年級 (14個字)、國小高年級4.5.6年級(28個字)
4.    題    目:以倫理道德、敦品勵學、心靈改革等有關之銘言、佳句為主。
5.    用紙及規格:自備棉紙或宣紙書寫,落款需寫校名、年級、姓名。
國小、國中用四開(橫34Cm直69Cm);高中職、大專及社會組、長青組用1/2之宣紙,由右至左、直書,末行小字落款需寫校名及年級姓名,作品背面浮貼送件表。

6.     初賽各組錄取五十名,另行通知參加複賽。
(二)複賽:(現場比賽)102年11月3日 (星期日)
1.     時    間:(1)國小各組、大專組上午09:00~10:00。
(2)國中各組、高中職組、社會組、社會長青組,上午10:30~11:30。
2.     地    點: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區光明路三十五號)
3.     題    目:當場公佈,比賽用紙本會提供,筆墨自備。
4.     評    審:(1)由主辦單位聘請公正超然之專家七人擔任評審委員。
(2)當日評審完成並公告。
5.      評審標準:功力40%、神韻20%、墨色10%、結構30%。
6.     錄取名額:(1)各組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
(2)各組優選6人,佳作10人。
九、 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 獎勵辦法:
(一) 社會長青組及社會組:第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第二名:頒發獎金柒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第三名:頒發獎金伍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優選者:頒發獎金貳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佳作者:頒發獎狀、獎品各乙份。
(二)    大 專、高 中 職 組:第一名:頒發獎金捌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第二名:頒發獎金伍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第三名:頒發獎金参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優選者:頒發獎金貳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佳作者:頒發獎狀、獎品各乙份。
(三)    國 中 及 國 小 各組:第一名:頒發獎金伍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第二名:頒發獎金参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第三名:頒發獎金貳仟元、獎杯及獎狀各乙份。
優選者:頒發獎杯、獎狀、獎品各乙份。
佳作者:頒發獎狀、獎品各乙份。
(四)  凡參加複賽者均發給紀念品乙份。
(五)  各組第一名指導老師由本會頒給獎牌乙面及獎金參仟元正。(社會長青、社會組除外)
(六)    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由臺中市政府或由本巖頒發獎狀乙紙。(社會長青、社會組除外。如有
二組以上時以頒發一組為限)
十一、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本巖所有。
十二、 初賽作品每人只能交一件,否則多交以棄權論。(初賽作品請填寫就讀學校指導老師姓名)

十三、 參加複賽者,因路途關係如需住宿時,可先行連絡登記,本巖免費提供住宿。
十四、 各組得到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別之報名比賽
請上網www.qingshui.taichung.gov查詢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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