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紹

師承
雲心草堂-駱明春老師
大安書苑-張日廣老師
現任
桃園縣中山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長庚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會員
於且酌軒(自宅)設立書法教室(近新生路與南園二路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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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https://www.facebook.com/tkstyle168
Email:taka.juan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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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一名
第一屆大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十一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十八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屆富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二十九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社會組第二名
第七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第二屆若水獎 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二名
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第三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100年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三
第四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二名
第十三屆 中原盃台灣區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97年 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五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一、宗    旨:為宏揚傳統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桃園縣書法學會、桃園縣書法教育
              學會、台灣女書法家學會、中華書道學會、中國書法學會、中華弘道書學會、
              中國標準草書學會、台灣書法學會、壽山巖觀音寺
五、參賽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年齡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七、比賽程序: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作品乙件(參閱參賽須知,作品形式不符者不予參
               賽),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10427(週日)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選。
八、初選收件:
   (一)自1031215(週一)1226(週五)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請郵寄或專人送交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
         覺藝術科」收,信封請註明「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作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8541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羅小姐。
   (四)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
         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九、各項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發布
10310
公布於本局網站,紙本簡章於各縣市文化
局免費索取
初選收件
1031215(週一)
1031226(週五)
參賽者以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初選評審
1031231(週三)
預定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舉行
初選成績公佈
10419(週五)
將以專函(含決賽資訊)通知,並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決賽日期
10427(週六)
上午9-930分報到
上午10時正式比賽
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決賽評審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
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推廣活動
同決賽日
上午1230分至下午130
現場舉辦「漢字之美書法推廣活動」
頒獎典禮
同決賽日下午2
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得獎公佈
同決賽日下午2
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發佈訊息於桃園縣
政府文化局網站
十、參賽須知:
   (一)初選:
         1.初選作品請以宣紙書寫(尺寸如下),不須裝裱,並不得以對聯形式送件,且不予
          退件。
      ※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職組:四尺宣紙對開(約135×35公分)。
      ※國中組、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四尺宣紙四開(約69×35公分)。
         2.限直幅書寫,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3.每人限參加一組,以每人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已獲決賽資格者,經查獲或評審比對不實者,取消參
          賽資格及三年內不得參賽。
         5.參賽者請詳填簡章後附之【報名表】,將其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以掛號信件
          郵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失。
 
 
 
 
 
 (二)決賽:
         1.作品經初審後,入選名單將於10419(週五)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網站【最新消息】,並以專函通知,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工具,比賽
           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2.字體不拘,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3.作品請落款用印,國中、小學生組如無印章者,僅款文即可。
         4.社會組除現場書寫春聯外,須加書「條幅」乙件。
         5.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
          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
          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6.各組得獎人數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由評審決議酌量增減。
         7.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金。
十一、評審:初審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相關比賽未盡事宜,依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三、獎勵辦法: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中低年級組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一人 
獎金1000
十五人
獎金500
若干名
   
高年級組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一人 
獎金1000
十五人
獎金500
若干名
國 中 組
一人
獎金6000
一人
獎金4000
一人 
獎金2000
十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高 中 組
一人
獎金7000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大 專 組
一人
獎金12000
一人
獎金8000
一人 
獎金5000
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社 會 組
一人
獎金20000
一人
獎金15000
一人 
獎金10000
十五人
獎金2000
若干名
長 青 組
一人
獎金10000
一人
獎金6000
一人 
獎金3000
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佳作以上得獎者另頒發獎狀乙紙)
 
 
 
 
 
 
 
 
 
【報名表】-----------------------------------------------------------------------------------------------------------------
 
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民國                 
   
 
身分證字號
 
   
 
法定監護人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班級
 
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得獎經歷
 
 
    本人參加「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願完全遵守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
章規定,視同放棄。參賽人:                 (簽名) 中華民國103       
    本表可自行剪下或放大,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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