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紹

師承
雲心草堂-駱明春老師
大安書苑-張日廣老師
現任
桃園縣中山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長庚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會員
於且酌軒(自宅)設立書法教室(近新生路與南園二路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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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https://www.facebook.com/tkstyle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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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一名
第一屆大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十一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十八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屆富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二十九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社會組第二名
第七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第二屆若水獎 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二名
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第三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100年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三
第四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二名
第十三屆 中原盃台灣區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97年 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五

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2015新北市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壹、目的:新北市為發揚傳統詩詞文風,建立書香社會,提倡休閒活動,藉書法教育推廣,傳承書法藝術文化,提高書法藝術水準與品質,進而提升民眾對書法藝術之品味以及人文藝術之涵養。

貳、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參賽對象:凡喜愛書法藝術之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參加報名時,需附上身分證明影本紙本(如學生證、身分證、殘障手冊、護照或居留證明等可茲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可註明比賽用等字樣,電子檔案恕不受理)。

肆、比賽組別: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小學4年級以下)
 二、國小高年級組(小學5、6年級)
 三、青春組(國中、高中職及五專前3年)
 四、社會組(含大專院校4、5年級或大學一年級以上)
 五、樂齡組(年滿60歲以上)
 六、身心療癒組(領有殘障手冊者,年齡不限)
 每人限參加一組,不得重複送件;歷屆各組第一名得獎者,不得再報名參加該組,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伍、比賽程序:
 各組比賽擬分「初賽」、「決賽」兩階段舉行:
 一、初賽:
  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1件為限。
  (一)書寫內容:可以聖賢格言佳句或典雅詩詞為範圍,或題目自選,並註明出處。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需落款,可鈐印,作品無須裱褙,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第一聯。
  (二)作品規格:字數不限,國小組以四開(約寬35公分×長70公分左右)宣紙,青春組以上各組以對開(約寬35公分×長135公分)宣紙書寫,身心療癒組四開或對開不拘。
  (三)收件日期:104年3月16日起至104年7月15日(星期三)18:00止,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收件地點:請將作品逕送或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全國書法比賽活動小組收」(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五)初賽評選:由初賽作品各組選出入圍者參加決賽,入圍者將專函通知參加決賽,並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二、決賽
  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詳細規定請見複賽通知內文說明)。
  (一)決賽日期:104年8月23日(星期日)。活動當日若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新北市政府發布『新北市停止上班上課』時,比賽延期舉行,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二)決賽地點::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三)參加決賽者請於104年8月23日(星期日)上午,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殘障手冊或相關證件,於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辦理報到手續,並自備水、筆、墨、硯等書寫工具(含墊布),當日比賽時間另行通知。
  (四)決賽時間90分鐘,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用紙規格與初賽相同(宣紙每人兩張),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書寫內容當場公布。
  (五)決賽結束後隨即進行評審,預定當日下午於同地點舉行頒獎典禮。

陸、評審與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如現場書寫作品之水準與初選作品有明顯差異者,經評審委員決議得取消給獎。
 三、獎項內容:各組分別頒發前三名、優選10名及佳作若干。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均可獲贈獎金及獎狀乙紙,佳作可獲贈獎狀乙紙(凡參加決賽未獲優選以上參賽者,皆列為佳作)。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柒、獎勵辦法:
組別 獎項(獎金)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青春組身心療癒組社會組樂齡組
第一名10,00010,00010,00010,00020,00020,000
第二名6,0006,0008,0008,00015,00015,000
第三名4,0004,0006,0006,00010,00010,000
優選1,5001,5002,0002,0003,0003,000
佳作獎狀獎狀獎狀獎狀獎狀獎狀

註:獎金屬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凡是個人參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均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捌、比賽期程:
工作項目時間備註
初選開始收件104年3月16日(星期一)以郵寄、親送皆可
初選截止收件104年7月15日(星期三 )最後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審104年7月28日(星期二)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9樓大禮堂舉行
初選成績公布104年8月7日(星期五)將以專函通知參賽者,並公布於文化局網站
決賽日期104年8月23日(星期日)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舉行
決賽評審決賽日比賽結束隨即評審召開評審會議
得獎公布決賽日頒獎典禮現場公布頒獎時公布得獎名單並展示得獎作品
頒獎典禮決賽日下午2時30分舉行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舉行


玖、展覽:
  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其作品將予裱褙並擇地展出,以加強推廣之效。

拾、注意事項:
 一、初賽報名時須詳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連同作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
 二、參加決賽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領有殘障手冊、有照片未過期駕照、健保卡等影本),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及領獎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三、凡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退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重製、展覽及作為推展局務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作品有抄襲、代為題字、冒名頂替、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獎金。
 五、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六、本辦法及相關訊息登載於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洽詢專線:(02)8953-5327。
 七、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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