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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承
雲心草堂-駱明春老師
大安書苑-張日廣老師
現任
桃園縣中山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長庚國小書法社團老師
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會員
於且酌軒(自宅)設立書法教室(近新生路與南園二路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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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一名
第一屆大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十一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十八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三屆富偉盃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第二十九屆聖壽宮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第三名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社會組第二名
第七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第二屆若水獎 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二名
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第三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第一名
100年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三
第四屆 慈光山人文獎全國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二名
第十三屆 中原盃台灣區書法比賽 社會組 第一名
97年 全國語文競賽 社會組 第五

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第十一屆至聖獎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實施目的

     闡揚儒家思想,倡導固有倫理道德,推展書法藝術,建立書香社會,啟發藝文人才,提昇社會生活品質。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灣省政府、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民政局、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南投藍田書院

   (三)協辦單位:南投縣文化基金會、南投市公所、南投國小、南投縣警察局南投分局、南投縣書法學會。

三、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按各組別參加

四、比賽組別:各組別以新學年之學籍為準,報錯組別者取消比賽資格

   (一)社會組(包括各大學院校學生)        (二)高中組(包括五專及高中、職學生)    (三)國中組

(四)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五)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嘉句或典雅之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作品規格:社會組、高中組以對開(35×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中組及國小組以435×70

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4730日止(郵戳為憑)。

               4.收件地點:南投縣南投市文昌街140號,南投藍田書院收。 電話:049-2221184049-2232050

   (二)複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複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四十人,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複賽日期:民國104920日星期日上午930分起。

             3.複賽地點:南投國小(南投市彰南路一段1059號)。

比賽題目當場公布,比賽用紙由大會提供。毛筆、墨汁、硯台、墊布自備。

             4.頒獎時間:複賽當天下午2點辦理頒獎典禮,凡參加複賽未入優選以上者均為佳作。

六、評審及獎勵

   (一)評    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數人擔任。



       

第一名1

 第二名2

 第三名3

優選5

     

10,000

5,000

3,000

獎狀、獎品

     

6,000

3,000

2,000

獎狀、獎品

     

3,000

1,500

1,000

獎狀、獎品

國小高年級組

3,000

1,500

1,000

獎狀、獎品

國小中年級組

3,000

1,500

1,000

獎狀、獎品

   (二)獎勵方式:

                 

 

 

 

 

 
說明:
1.各組前三名頒贈獎狀及獎金,優選獎頒贈獎狀及獎品,佳作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2.除參加複賽人員外,另視各組水準錄取入選人員若干人,發給入選獎狀獎勵。

3.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七、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及比賽結果公布於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頁(網址:http://www.nthcc.gov.tw

及南投藍田書院網頁(網址:http://www.lantian.org.tw/)。

(二)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重製、展覽、無償使用及作為推展業務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作品有描繪、代為題字、冒名頂替、身分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獎金。

(四)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或因個人資料填寫錯誤,致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八、凡參加比賽者,即視同接受本簡章之辦法;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南投藍田書院舉辦第11屆至聖獎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編 號

此欄由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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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姓名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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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聯詳填後,沿虛線撕下來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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